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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宗地注销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5:18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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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733)的有关规定,绩溪县林业局于2019730日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的《关于撤销绩林证字(2010)3106020041号〈林权证〉中一宗地林权登记的决定》(林资〔2019191号)和《关于撤销绩林证字(2008)3106020174号〈林权证〉中一宗地林权登记的决定》(林资〔2019192号)依法送达程良顺和程满元本人。程满元当面签收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议申请和异议。程良顺拒签并于92日向宣城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216日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宣行复字〔201947号,维持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林业局作出的《关于撤销绩林证字(2010)3106020041号〈林权证〉中一宗地林权登记的决定》(林资〔2019191号)。复议决定依法作出并送达后,程良顺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现按照《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注销绩溪县伏岭镇西川村程良顺户领取的绩林证字(2010)第3106020041号《林权证》中宗地编号03425310602GDYMSY00091和程满元户领取的绩林证字(2008)第3106020174号《林权证》中宗地编号03425310602GDYMSY00416的林权登记。

上述两宗林地林权登记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绩溪县人民政府

2020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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