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教育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检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基数和比例
全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抽查比例100%。
二、检查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31日。
三、检查事项及内容
检查事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检查内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设立、变更和撤销审批情况,依法规定办理办学许可证。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四、检查方式
绩溪县教体局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进行计划制定、随机匹配、人员摇号,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检查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
五、结果公示
至2019年12月底前,将检查结果统一录入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六、联系单位及电话
绩溪县教体局:0563-816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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