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0MB1723593J/202609-00006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绩溪鑫盛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绩溪金沙铜再选尾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9-03 | 发布日期: | 2026-09-0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鑫盛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绩溪金沙铜再选尾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金沙铜再选尾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金沙镇黄土坎村
建设单位:绩溪鑫盛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宣城清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公司拟租赁工业用地及生产车间,购置搅拌机、磁选机、压滤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铜再选尾料40万吨,年生产铁精粉约18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在投料口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经收集罩+软帘收集后进入除尘系统,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再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堆场扬尘:采取地面硬化、洒水降尘、设置三面围挡料仓、全封闭室内厂房堆存的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地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洒水抑尘措施并安装真空装置吸尘清扫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压滤废水、浓缩溢流废水等进入循环水池,经沉淀后作为生产循环水重复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全厂废水零排放。
3、固废:压滤渣、沉淀池沉渣、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弃润滑油包装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能回用的润滑油包装桶回用于生产或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相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26〕128号》(项目代码:2605-341824-04-01-423799)文件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9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