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31355163861N/202507-00074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 名称: |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5-07-11 | 发布日期: | 2025-07-11 |
一、服务对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象
二、服务机构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 服务项目和内容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
四、服务流程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由村居审核后报乡镇卫健办,乡镇审核后将符合人员名单上报县卫健委,县卫健委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后,由乡镇造册通过一卡打卡发放到户。
五、服务要求
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完善公开、公示和群众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投诉举报电话:0563-8160317;网上投诉渠道:jixiws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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