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2873/202501-00140 | 组配分类: | 资金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1-03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绩溪县2025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项目计划批复下达7日内,乡镇和村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告。
二、乡镇或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严格项目签证程序。落实乡镇及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精准调度,强化项目质量监管。资金的拨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
四、项目完工后,乡镇或项目实施单位要组织自验,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落实项目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登记,落实资产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资产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竣工后的公告工作。经营性资产要落实联农带农及利益联结机制。
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从项目库、申报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审计、绩效目标、资产管理以及公示公告等各环节,及时收集整理项目资料。
六、抓好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审核、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附件:1.绩溪县2025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表(到户项目)
2.绩溪县2025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表(产业项目)
3.绩溪县2025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表(乡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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