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23593J/202506-00030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2025年5月24日-2025年6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6-13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24日-2025年6月1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 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绩环审〔2025〕8号 |
2025年6月12日 |
附件:1.绩环审〔2025〕8号关于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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