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506-00028 | 组配分类: | 特殊教育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特殊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6-05 | 发布日期: | 2025-06-05 |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春季学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共67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0人,随班就读42人,送教上门15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率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
二、开展情况
一是合理安置残疾儿童入学。县教体局会同县残联于每年春、秋季学期,对全县6-15周岁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和登记,建立残疾学生数据档案。适龄入学残疾儿童由“绩溪县送教上门工作专班” 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一人一案”合理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对申请缓学的儿童,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交由属地政府及教育部门进行备案并合理安置。
二是全力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和学生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普通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排专人作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业导师,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三是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方式。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经县级送教上门工作专班认定,为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学生档案。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学生评价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送教上门的各类记录等。
四是保障特殊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2025 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五是强化融合教育资源保障。目前我县建成1个县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4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十四五”期间分别投入17万元建成伏岭镇中心小学和长安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024年已在板桥学校再建一个特殊教育班级,用以满足特殊教育学生的融合教育需求,巩固特殊教育普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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