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66Q/202505-00055 | 组配分类: | 认定结果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六类对象认定结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5-14 | 发布日期: | 2025-05-14 |
一、认定情况
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24户(修缮12户,重建9户,无房新建3户),其中农村低保户10户,农村分散供养户2户,脱贫户12户。
二、认定流程
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脱贫户等人员。各部门在确定补助对象时应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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