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380U/202506-00012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绩溪县2025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6-04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
(一)基本生活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1、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295元/月•人;财政补助标准为1120元/月•人。
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982元/月•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57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护理890元/月•人、半护理标准为534元/月•人、全自理标准为72元/月•人。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护理为623元/月•人、半护理标准为356元/月•人、全自理标准为54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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