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260B/202505-00012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名称: | 【负责人解读】分管局领导关于《绩溪县公安局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解答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我县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绩溪县公安局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分管局领导对该工作方案的6个重点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1.请问防溺水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分管局领导: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防溺水”巡查制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护互救能力、以“珍爱生命、防止溺水”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开展施工场所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志。
2.请问按照什么原则成立小组?
分管局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3.请问防溺水工作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分管局领导: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溺水事故为目标,以居民小区周边水域及大型水库为重点,全面排查溺水事故隐患点,彻底消除溺水安全隐患等措施,杜绝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4.请问建立防溺水巡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分管局领导:各乡镇、社区(村)安排专人对辖区内水库、池塘、深水河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确保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预防溺水的措施是什么?
分管局领导:1.青年少年儿童应在成年人的带领下游泳,不得私自游泳;2.青年少年儿童不要独自在河边、山塘边玩耍;3.青年少年儿童不去非游泳区游泳;4.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5.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6.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六不准”是什么?
青年少年儿童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