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358579117C/202504-00030 组配分类: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发布机构: 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物保护法宣传下乡 共筑文化遗产守护防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23 发布日期: 2025-04-23

文物保护法宣传下乡 共筑文化遗产守护防线

发布时间:2025-04-23 13:38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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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11月公布施行,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2002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此次是时隔20多年第二次修订,在保持文物保护基本框架制度稳定的基础上,修订和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规范。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由8章80条增加到8章101条,增加了19条、修改了75条。

    文物承载着历史记忆,是民族文化的瑰宝,守护文物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让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2025年4月22日,绩溪县文物所赴上庄镇瑞川村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文物保护法宣传下乡活动,为当地村民送上了一份丰富的文化法治大餐。

    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文物保护知识,像文物的定义、种类,村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疑似文物时的处理方式,以及破坏文物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针对村民提出的自家老宅是否属于文物、该如何维护等问题,工作人员也都一一耐心解答。
    
    此次文物保护法宣传下乡活动,有效提升了农村群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农村地区有着丰富的文物资源,是文物保护的重要阵地。今后,绩溪县文物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让文物保护理念深入每一位村民心中,共同守护好我们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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