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316/202504-00057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绩溪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第一批)农作物改扩种绩效自评报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18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222号)文件安排,下达绩溪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第一批)转移支付金额为34万元。绩效目标是防灾减灾和灾后作物恢复生产不少于1100亩,灾后设施修复(含特色经济作物)不少于180亩。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分配至我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资金34万元,根据文件要求主要用于灾后农作物恢复生产1550亩,安排救灾资金10.888万元。灾后设施修复及恢复生产,支持灾后设施修复及恢复生产182.68亩,安排救灾资金23.112万元。在规定期限内将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分配至我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资金34万元,根据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通过使用救灾资金,灾后农作物恢复生产1550亩,支持灾后设施修复及恢复生产182.68亩,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通过使用救灾资金,灾后农作物恢复生产1550亩,支持灾后设施修复及恢复生产182.68亩,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农业生产救灾支出。在规定期限内所有资金拨付到位。
2、效益指标:通过救灾资金的使用,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秩序恢复正常,生产能力基本恢复。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保持稳定,种植主体的积极性保持稳定。
3、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我县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农作物生产稳定。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总评得分为100分,自评所涉及的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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