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316/202504-00053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绩溪县2024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18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35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管理的通知》(皖财农〔2023〕63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度稻谷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绩农〔2024〕36号)文件,及时将稻谷补贴资金按照文件要求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稻谷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绩农〔2024〕36号)文件规定期限内将稻谷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补贴面积15000亩以上。通过稻谷补贴资金的发放提升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为农民增收提供持续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主要是对“2024年稻谷补贴项目”的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管理以及取得的绩效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评价,客观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指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导向性,作为以后年度立项和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及经济性原则。根据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本次对“2024年稻谷补贴”的绩效评价指标分项目资金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四大
本项目拟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书面评价和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具体评价指标的不同,灵活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具体方法,对项目作出综合性评价意见。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文件要求,评价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收集相关资料,拟定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并对评价方案不断修订和完善。
2.组织实施。了解项目完成进度、组织管理等总体情况;核实和统计相关数据资料,评价“2024年稻谷补贴”有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3.分析评价。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评价工作组成员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经验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召开评价工作组会议,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提出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4稻谷补贴项目”从项目资金、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方面进行了评价,支出项目用途合理,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评价结果为项目资金10分、产出指标48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35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管理的通知》(皖财农〔2023〕63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度稻谷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绩农〔2024〕36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2024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项目过程情况
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稻谷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绩农[2024]36号)、《关于下拨2024年绩溪县稻谷补贴发放金额的通知》(绩农[2024]92号)等文件。根据省级方案要求,今年将稻谷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不得再作调剂安排。各乡镇根据补贴政策要求,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的程序,对农户稻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并将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在镇、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补贴面积审核汇总,经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再报县财政局,由财政局核算今年的亩均补贴标准为156.53元,于9月30日前,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及种植主体的银行账户,完成2024年稻谷补贴发放面积14806.924亩,发放金额231.773016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指标:稻谷补贴面积14806.924亩,补贴对象通过摸底筛选,符合补贴政策。项目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位。
2、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农民收入,提升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为农民增收提供持续保障。
3、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2%。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补贴政策做到全公开、透明化。各乡镇根据补贴政策要求,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的程序,对农户稻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并将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在镇、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在“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对补贴明细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保证资金发放准确。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大稻谷种植的资金政策支持,稳定提升稻谷种植者的收益,提高农户种植兴趣,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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