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70W/202504-00033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0 发布日期: 2025-04-10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16:25 来源: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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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进行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绩溪县人社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绩溪县人社局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标准,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32条。我局严格按照标准完善各级栏目分类,目前无空白栏目及长期未更新栏目,所有栏目均按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方式,定期通过后台及时受理公开申请,经审核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的,第一时间予以公开。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按格式规范在规定时限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单位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稳岗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才工作等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直接、全面、真实的推进稳岗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才工作等行政信息。加强对单位信息公开的督促,单位内部各有关股室也建立起了工作联系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按照县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务信息,通过绩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及时公开信息。本单位页面工作动态专栏定期公布稳岗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才工作,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进行信息公开审查,落实完善局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提交、审核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股室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信息公开还停留在表面,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举措解读不够深入细致,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的多元化需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的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仍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我局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掌握还不够扎实,在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等环节上还需完善。

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各部门对于企业和公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精准,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存在文字堆砌现象,动漫视频、专家媒体解读等形式相对较少。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措施,将政策咨询,工作流程上墙、“一站式”服务和服务承诺制度做实、做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拓宽交流渠道,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此带动全局工作阳光操作、高效运行。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大力抓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凡属制度条例内规定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务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和更新。针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以及相关重点企业,持续不断加大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服务信息的公开和解读力度。

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对公众提出的公开申请,在收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经保密和法规部门审查,凡不涉密、不违法的必须按时限公开。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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