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504-00019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
名称: | 关于《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08 | 发布日期: | 2025-04-08 |
因实施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需开展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关于绩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24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皖政秘〔2023〕191号)、《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皖水移〔2023〕27号)等有关规定,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草拟了《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
如对该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送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意见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说明理由和依据,附本人身份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周欢 联系电话:0563-8159159)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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