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504-00018 | 组配分类: | 起草说明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
名称: | 《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08 | 发布日期: | 2025-04-08 |
现将《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实施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关于绩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24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皖政秘〔2023〕191号)、《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皖水移〔2023〕2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2024年12月开始至今,自然资源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家朋乡人民政府、荆州乡人民政府、蓄能电站指挥部办公室等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方案,在结合与会单位的意见建议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5年3月26日至3月27日向自规、住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于2025年4月3日形成方案公示征求意见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