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946C/202503-00034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物价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发改委胡建利解读《关于核定绩溪县中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胡建利,男,汉族,现任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系统工会主席。现对《关于核定绩溪县中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解读,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试行文件即将到期。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4〕4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周边县、市相关医疗机构停车场收费水平,并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绩溪县中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
二、研判起草过程
2025年3月4日,上海畅意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核定正式收费标准的申请;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经成本调查,参照周边县、市相关医疗机构停车场收费水平,并结合我县实际形成初稿;3月11日召开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3月13日-3月23日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于2025年3月26日正式印发。
三、绩溪县中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等事项说明
1.小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免费;1小时—4小时(含4小时)按5元/辆·次收费;4小时—12小时(含12小时)按10元/辆·次收费;12小时—24小时(含24小时)按15元/辆·次收费;大型机动车2小时以内(含2小时)按5元/辆·次收费;2小时以后按2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连续停车一天(24小时),大型车最高收费25元/辆·天。车辆连续停放超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算,费用累计。
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停放服务费。
3.落实其他相关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公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15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3月26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胡建利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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