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95524957N/202502-00090 | 组配分类: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
名称: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医疗器械监管)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24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内容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绩市监处罚〔2024〕314号 |
绩溪县永济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王*眉)涉嫌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绩溪县永济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王*眉 |
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同时参照自由裁量理由,建议减轻处罚如下: 没收超过有效限的医疗器械:1盒“群爱”压敏胶带(盒内有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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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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