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502-00052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
名称: | 关于《绩溪县城北新区西环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24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征收土地。同时明确,“成片开发”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为保障绩溪县成片开发项目顺利报批用地,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绩溪县城北新区西环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第十四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意见”。为使上述方案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符合实际情况,2025年2月24日我局将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绩溪县城北新区西环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挂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可于2025年3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及建议。
三、主要内容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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