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236T/202411-00054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绩溪县2024年第十六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含金沙镇)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1-15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绩溪县人民政府:
绩溪县2024年第十六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党坑村、富强村,金沙镇38号桥村,上庄镇旺川村、宅坦村、余川村, 伏岭镇成功村,荆州乡上胡家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 2.7556公顷(耕地2.04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 、你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2.0499公顷耕地质量。
三 、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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