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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412-00054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05 发布日期: 2024-12-05

绩溪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12-05 16:55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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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1.绩溪县民政局获得全市民政系统“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成功承办全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暨民政领域医养结合工作推进会

3.县民政局1人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3人,全市唯一)

二、2024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政治引领,奋力建设忠诚民政

始终将党的建设贯穿民政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三项重点”纳入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支部建设,积极发挥党组织在民政救助、扶危济困助残服务和乡村振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不断完善“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学习任务。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听党话、感党恩,坚定永远跟党走的坚强信心和决心,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狠抓重点成效,奋力建设有为民政

1.织好社会救助“暖心网”

一是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建立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截至10月底,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829户3691人,发放低保金1963.0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649人,发放供养资金608.6794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99户次,发放救助金72.9842万元。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全县共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5778人,累计发放资金495.85万元。二是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截至10月底,全县共保障城市低收入人口256户323人,农村低收入人口3552户4717人。农村低保对象中已脱贫人口1467人,累计发放778.7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中已脱贫人口11人,累计发放7.434万元。复核清退农村低保39户69人,城市低保11户27人,特困对象4人。三是聚力创新打造社会救助工作亮点。积极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相衔接模式,全面建立“救急难”互助社。自成立以来,全县81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累计筹集资金248.238万元,其中政府一次性补助81万元,村级集体资金和社会捐赠167.238万元,共救助70人次,救助资金4.01万元。执行乡镇直接审批发放小额临时救助制度,今年共下拨乡镇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四批次40.6573万元。

2.打造老有所养“新路径”

一是养老事业加快推进。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成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和1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编制《绩溪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完成160户困难老年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为1292名困难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上门服务;全县36家老年食堂和助餐点信息化、规范化运营,今年服务老人16万余人次。持续实施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60842人次,284.4035万元。二是改革工作蹄疾步稳。研究出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全县的敬老院进行提升资源整合,建立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强化资源整合,优化服务供给,辐射周边居家养老服务,构建“1+4+N”机构布局,即:1个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4个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N个养老服务设施。目前龙川、伏岭、金沙、上庄、长安敬老院已完成移交,伏岭镇敬老院设施提升改造已完成,其他4处敬老院将逐步开展改造提升。三是养老产业持续发力。县福利中心已完成公建民营和提升改造,打造医养一体专业化品牌养老机构,该项目于6月底已实际运营,医养融合效果已初步显现,徽家颐养中心康养基地入选长三角旅居养老地名单;协同卫健委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统筹发展,以板桥头乡卫生院为试点,探索我县新型农村机构养老可行路径;加快推进龙川云栖山院度假康养项目运营;加快建设校头村“知青康养基地”,有效整合资源,推动特色农业、旅游、康养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

3.提升社会事务“满意度”

一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工作调度,发挥“赛马机制”指挥棒作用,全力推进殡葬整治和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3次,召开专题调度会15次,及时劝导和制止违建行为200余起,整治重点管控区内违建坟墓4097穴,其中拆除“活人墓”、阴阳墓空坟1418穴(协议拆除955穴),拆除2018年后非重点管控区内占用林地、耕地的“活人墓”49穴。绩溪县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力度。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全面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和“救急难互助社”等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发挥“双向赋能”作用。今年以来,共成立登记社会团体5家,注销社会团体5家;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共有85家单位参加年度检查工作。三是规范开展婚姻地名工作。制定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成立收养登记评估小组,规范登记程序。截至10月底办理结婚登记346对、离婚192对、补结(离)登记111对。受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收养登记2例。完成行政区域界线年检,加强地名规范化监管,制定“乡村著名行动”助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加大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力度,彰显地名公共服务作用。

4.构筑儿童慈善“同心圆”

一是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通过摸排纳入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为全县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意外保险。截至目前,全县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人,按1290元/人/月的保障标准,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6.554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1.98万元。同时结合节假日,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二是推动慈善事业扎实开展。推进5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县慈善协会桥梁纽带、统筹协调、资源整合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助医助学助困公益活动和外来务工创业人员慈善救助活动。今年以来,县慈善协会共向社会各界募集善款33笔59.3092万元,发放慈善救助金73.7万元。联合泰州爱心人士长期资助困难学生7名。三是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大力推进智协项目与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项目有效衔接,针对0-14周岁儿童唐氏综合症、自闭症谱系等广泛性发育障碍,提供专业的一站式康复训练。截至目前,拥有教师5人,康复训练儿童20人。充分发挥街面巡查机制,扎实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今年共救助116人。严格把控新增福利彩票站点布设,针对全县26个福彩站点开展巡查300余次。

(三)坚守底线思维,奋力建设规范民政。

一是守牢民政安全生产底线。顺利完成民政部门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民政职能配置。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完成民政对象居家安全提升行动,完善特殊困难群体“敲门行动”信息化管理。强化保密意识,筑牢保密安全防线。二是守牢民政项目资金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审核审批。规范民政项目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配合做好审计及问题整改工作,巩固深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三是守好民政党风廉政建设底线。突出抓好依法行政、项目建设与监管、重点改革、作风纠治和责任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殡葬、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鲜明正确用人导向,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活力。四是守好民政信访维稳底线。持续推深做实民政工作关口前移。巩固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乡镇制度,班子成员下沉一线,通过“走访入户+信访监督”的模式,指导帮助所联系乡镇解决社会和群众关注的民政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积累上行,截至目前,累计办结群众来信来访及各部门交办民声呼应66件,办结率均为100%。

三、2025年工作要点

(一)聚焦党建引领,更高站位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深入推进效能作风建设,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二)强化兜底功能,更大力度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落实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提标。按照市政府公布调整的年度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及时做好提标落实工作。二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动态监测工作。落实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深化“政策找人”。三是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对照《安徽省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持续开展在册低保对象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年度复核、定期核查,及时做出动态调整决定,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聘请第三方入户抽查复核预警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备案人员、低收入家庭中未纳入低保的重病重残人员,重点发现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四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继续开展部门信息比对,加强监测预警,加大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救助条件及时予以救助,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三)优化养老服务,更有成效应对老龄问题

一是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县级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和社区级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打造一批示范性乡镇、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引领我县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服务运营。着力构建贯通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见效,推动我县区域敬老院成为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二是优化服务供给格局。着力培育建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上门服务,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事前评估事后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精准适用的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发挥社区养老服务依托作用,聚焦老年群体需求,推动发展日间照料、老年助餐堂、康复护理等为老服务,让老年人实现在“家门口”就可以养老;强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着力推进徽家颐养中心、爱康颐养院等区域性养老机构规范化、专业化运营,发挥专业养老机构辐射周边、服务拓展、创新示范、服务技能培训等作用,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等,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相贯通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三是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作用,形成事业带动产业、产业支撑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扶持培育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发展壮大银发经济。四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年助餐、养老社区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制度规则,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项目、流程、价格公开透明,提供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安心、放心。

(四)完善儿童福利,更高质量护航儿童成长 

一是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要求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规范资金发放。规范实施“明天计划”医疗救助项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推进儿童福利优化提质。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在困境儿童兜底监护、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技能培训,强化儿童工作队伍业务技能,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项目与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项目有效衔接。三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力量开展走访摸排、探视慰问,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完善保障措施,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

(五)深化社会事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一是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保持高压态势,抓好殡葬领域问题整治,巩固前期违建坟墓整治成果,实现“零新增”。全面完成非重点管控区各类违建坟墓整治,实现“清存量”,全面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城乡公墓管理办法,成立殡葬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持续推进绩溪县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指导乡镇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墓葬点)建设,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不足的短板。二是推进开展婚俗改革工作。立足婚姻登记平台阵地,深入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家训,倡导新人树立正确婚育观念和婚姻家庭观念。三是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动“六个同步”“两个列入”提高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规范社会组织活动,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指导培育法治行业商协会和社区社会组织,双向赋能,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四是持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常态化开展街面巡查工作,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强化流浪其他人员源头管控,主动发现并依照救助程序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加强与毗邻省县界线、界桩的日常监管,持续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打造“名人名村名城、美文美食美景”特色地名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六)推进自身建设,更实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民政法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民政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二是提升民政工作能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做好日常政民互动与舆情应对工作,加强信访办理事项的跟踪调度、督查督办和闭环管理。三是强化民政基础能力。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发挥民政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民政统计质量,加强数据审核与发布,扩大统计数据应用和影响力。常态化做好公文处理、政务公开、保密管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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