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78A/202501-00032 组配分类: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社会民生
名称: 【上级文件】安徽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08 发布日期: 2025-01-08

【上级文件】安徽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5-01-08 08:07 来源: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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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执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15561号)。具体为: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参照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当前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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