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07M/202409-00139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扬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
名称: | 国庆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国庆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旨在帮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的假期:
一、食品选购需谨慎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超市、市场等渠道,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查看包装标识:仔细阅读食品包装上的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购买“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注意食品质量: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真空包装食品是否漏气涨袋,以及食品本身是否有变质迹象。
二、外出聚餐注意事项
选择正规餐饮单位: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用餐。
使用公筷公勺: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拒绝“野味”: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味。
合理点餐:提倡光盘行动,按需点餐,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三、网络订餐安全
选择正规平台:网络订餐时应选择正规平台上证照口碑好的餐饮服务单位。
查看食品质量:收餐后要注意查看食品质量并保留凭证,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五、消费维权意识
保留购物凭证:购买食品时应索取并保留好原始票据、聊天记录、电子交易码等相关有效凭证。
及时维权: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保持冷静,可先与商家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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