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410-00034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11 发布日期: 2024-10-11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10-11 15:42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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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4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支持居民不同情形下购房需求,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草拟并建议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起草经过

(一)决策启动方面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在研究宣城市、泾县、郎溪县的工作方案和结合我县实际后,住建局于今年9月中旬形成方案初稿,在本住建系统进行征求意见和组织召开讨论会进行了修改,10月形成《措施》初稿。(二)公众参与方面930日至10月9日,县住建局书面征求了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意见,共收到县网信办、县发改委提出的3条意见外,其余单位均无意见,根据收到的意见建议对《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

    综上,我单位认为,为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县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依据充分,属于县政府依法行使的职权范围内。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为十点内容。通过加大支持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求力度、进一步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加强住房金融保障、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企业商品房销售行为,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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