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909/202412-00049 | 组配分类: | 民生工程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2024年下半年绩溪县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30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
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根据省厅市局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绩效评价要求,县司法局于12月30日组织开展了下半年法律援助案件卷宗 质量集中评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以2024年12月30日归档日期为时间节点,随机抽取共抽取6本卷宗参评,包括民事、劳动争议、刑事审查起诉和刑事审判各类别 。
本次评查人员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专职律师组成。评查依据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规定,按照《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表》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表》评分要求逐一评分,力求公正、公平、准确、全面。
二、评查结果
总体上看,此次所评查的6本案卷中,良好以上比例较高,无不合格案卷。全县案件质量总体较往年有大幅度提升,主要表现在:案卷材料中反映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等程序相对规范,承办材料基本能完整反映接受指派办理案件的全过程。案件承办人员接受指派后能够及时会见受援人,谈话笔录或者会见笔录次数均能达到 2次及以上,法律文书的内容进一步充实,案卷内容较以往丰富、完整,基本做到了及时归档。
三、存在的问题
1.会见或谈话笔录不够详细。大部分承办人在会见或 谈话笔录缺乏对受援人针对个体案件情况较为细致的询问和对证据情况的了解,大多都是程序性问题。
2.庭审笔录记录不完整。部分案卷的庭审笔录内容过于简单。
3.部分代理词和阅卷笔录不能反映承办人对案件的思考,没有提出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和分析。
四、整改要求
各承办机构和承办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要高度重视案件法律援助卷宗质量,加强日常规范管理,确保每一份案卷经得起检查;要严格按照司法部与省厅有关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为受援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要增强责任意识,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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