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95524957N/202412-00070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食品监管)(二)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19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内容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绩市监处罚〔2024〕274号 |
绩溪县方玲蔬菜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绩溪县方玲蔬菜店 |
汪*理 |
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玖拾肆圆肆角伍分(¥294.45);3.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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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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