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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412-00038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12-31 09:09 来源: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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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蓝天保卫战方面。一是秸秆禁烧工作。5月初由分管县长主持,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具体工作,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职责。县禁烧办积极统筹调度,成立了禁烧巡查小组,累计巡查100余次,发现火点及时交办,统计并通报各乡镇火点情况。二是家门口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扬尘整治方面,对城区工地扬尘实时动态监管,截至9月底全县有16个项目纳入扬尘管理台账,对纳入监管的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不定期检查,共排查61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治。三整治一保障方面,通过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控,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常态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办。成立多部门联合检查队伍,对辖区内餐饮和公共场所、沿街商铺等及时发现汇总各类问题隐患。县建立了餐饮油烟和噪声、恶臭异味问题清单,共排查餐饮油烟问题17个,噪音扰民问题93个、恶臭异味问题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其他重点工作。围绕减排和应对污染天气两大核心工作,推动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五步同频,进度不缓、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一是积极推动2吨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目前还剩5家锅炉未淘汰;二是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经经梳理,我县共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11辆,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淘汰10辆,淘汰率90.9%,目前排名全市第一,下一步,我局会配合交运部门尽快清零。三是富凯特材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截至目前,有组织排放改造,评估报告已上传中钢协,12月底前完成公示;无组织排放改造,2024年8月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现有厂区重新评估并出具了现有厂区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施工单位招标中;清洁运输改造,大宗物料车辆正在逐步更换中,同时更新门禁系统。碧水保卫战方面。全面排查白沙河和徽水河2个市控断面沿线水环境污染问题,科学采取措施改善水质。绩溪县新安江流域监测能力提升项目,7个微型水质监测站已完成初步验收。完成“美丽河湖”宣传片定稿。现场核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种植、经济林种植、交通穿越等情况。完成2023年度多村生态振兴试点村梧川村市局现场考核工作,申报家朋乡为2024 年度生态振兴示范村试点。完成2024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市对县考核任务。净土保卫战方面。2家尾矿库开展隐患排查。核实2023年和2024年“一住两公”地块安全利用率。组织5家重点企业参加土壤隐患排查培训。督促5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完成全县危险废物产生企业2024年度台账申报登记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完成28家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我县有1家企业涉及详细调查物质。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环境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出动检查人员257人次,检查企业128家次,约谈企业10家次左右。开展化工、造纸、不锈钢等重点行业“双随机”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监督检查,通过充分调配使用现有环境执法力量,规范现场执法程序,精细化执法。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4年共对5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2024年,我县共有市级以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2个。其中省级问题5个,均为2024年省督察反馈信访件问题,已完成验收销号4个,已上报销号材料1个;市级问题7个,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县级自查问题50个,已完成整改41个,其余问题正按时序推进中。三是环境应急工作。1.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2024年,我局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了补充更新,在原有物资的基础上,增购了吸油毡、颗粒活性炭、聚合氯化铝等环境应急物资,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2.从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今年以来,通过环境风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了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有效改善了我县环境安全形势。我县通过实施污染源监控新模式,对列入监控范围的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管,促进企业环境守法,污染物达标排全年环境安全形势总体良好。3.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为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问题时的能力,加强企业员工突发环境应急能力培训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我局开展了数次环保知识进企业活动,为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讲解了环境应急方面的内容,使企业对加重了对环境应急工作的关注。督促11家企业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4.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在国庆等敏感时期制定环境安全值班表,确保通迅联络畅通无阻,重大信息传达及时,群众诉求和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四是环境信访工作。我局环境信访工作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办理效率,努力抓热点、解疑点、破难点,2024年截至目前,我县共受理信访件45件,其中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环境信访件32件,办结32件,办结率100%。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信访工作,在接到各类信访件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以“三个第一”不断提高环境信访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服务经济发展与监管帮扶工作。一是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工作。配合县发改开展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工作。2024年我县共获得资金5000万元,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安排13个项目。截至目前2024年新安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3个正在建设,10个开展前期工作。二是生态工作。完成“绿盾回头看”省厅反馈清凉峰自然保护区3个遥感监测变化点位现场核实和龙川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线索现地核实工作;完成2024年绩溪县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清单4个遥感监测变化点位、4个遥感监测本底点位实地核实和处理工作;完成自然保护地2024年省级遥感监测(本底)疑似问题1个重点线索点位、15个一般线索点位、372个参考线索点位实地核查和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相关工作。三是排污权交易工作。摸排县级储备库项目清单,报送排污权储备库入库项目及证明材料;完成绩溪县排污权交易“第一单”;持续开展排污权储备库和潜在转(受)让方摸排、上报信息工作。

(四为企服务与环境监管工作。一是排污许可证工作。截至目前,服务17家排污单位申领、延续、变更排污许可证,协助15家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登记。联合现场核查8家次,并及时向市局报告企业现场核查情况。督促辖区内钢铁企业、防止企业按要求完成执行报告和排污许可证修改。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印发《建设项目全流程靠前服务若干措施(试行)实施方案》,筛选并确定全市环保全流程服务监测点。形成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情况汇报,排查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并报告县营商办,梳理总结“你有想法我找办法”工作机制阶段性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三季度库外企业包保走访工作。2024年截至目前,共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9个,解决“一类问题”1个,“十百千”行动结对服务累计走访70家次,收集问题1个,解决问题1个。三是环评审批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至目前,我局共审批项目环评19个(其中报告书项目2个、报告表项目17个),指导登记表类项目网上备案40个。推进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梳理对接宣城市2024年生态环保领域项目。2024年1-9月,续建和新入库项目7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763万元,同比增长5.9%。四是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组织企业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绩溪县共有16家企业参评,其中获评环保诚信企业6家,环保良好企业10家。完成2024信用建设典型案例报送和信用宣传工作。五是环境统计工作。组织54家企业完成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组织多家行业企业参加多期生态环境部排放源统计填报视频培训会;按时督促企业完成环统季报填报工作;完成环统系统内2023年度县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环保能力建设情况填报工作。

四、2025年工作思路、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常态化开展扬尘防治巡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体化精准溯源与管控工作。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重点企业VOCs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做好国控、市控断面周边水环境管理和汛期污染强度应对管控工作。紧盯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补偿资金项目进度,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绩效。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和土壤重点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做好2025年“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

)加强生态环境服务与监管。一是排污许可办理工作。2025年将按照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好我县排污许可工作。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便民规范的政务服务平台。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企业帮扶指导工作,优化服务方式,依托“十百千”结对帮扶行动,创优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四是生态环境领域投资。积极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各项工作;对接环保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跟踪推进EOD项目。五是项目环评服务工作。根据产业准入和环保政策要求,充分运用“三线一单”编制成果,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名录、分级审批原则及编制技术指南,坚持依法审批环评,坚持落实集体审议制度,严把环评质量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一是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新安江生态补偿工作。加强新安江生态补偿项目谋划、储备和项目调度,强化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三是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工作。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项目调度,强化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四是持续组织开展排污权储备库和潜在转(受)让方摸排工作,指导服务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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