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2412-0009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主动回应)绩溪县公租房保障申请地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20 发布日期: 2024-12-20

(主动回应)绩溪县公租房保障申请地点

发布时间:2024-12-20 16:02 来源: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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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区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和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地或租住地的社区居委会

2.在城区新就业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3.在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经开区管委会

4.在城区进城落户农民(农转非家庭):居住地或租住地的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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