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95524957N/202410-00067 | 组配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
名称: |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着力稳定市场信心,不断提升消费信心,有效促进高质量发展动能的释放。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于某经营侵犯花王株式会社注册商标权的芙丽芳丝净润洗面霜案
2024年3月29日,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对于某经营侵犯花王株式会社注册商标权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移送给绩溪县公安局的决定。
2024年1月31日,绩溪县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微信好友于某处购买的芙丽芳丝净润洗面霜为假冒产品。经商标持有人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查,上述产品销售方为于某,两个批次产品实物共计7458盒,货值119.32万元。于某经营侵犯花王株式会社注册商标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因涉案货值巨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将上述违法线索移送至绩溪县公安局。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方协调取证、政企联合打假及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等多种方式,从小线索挖出大案件。本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货值金额巨大,及时查处对于维护权利人正当利益、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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