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508P/202412-00033 | 组配分类: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名称: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25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
全称:伏岭镇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接待、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2、接待、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及相关咨询,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妥善调处矛盾纠纷;
3、接待、解答法律援助相关咨询,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
4、接待、解答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务及相关咨询,引导相关法律服务;
5、接待、解答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相关咨询,协调落实相关帮扶政策措施;
6、受理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建议、投诉,按规定程序给予答复;
7、完成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乡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是指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收社会监督,承担责任的制度。
2、服务承诺的原则: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和高效便民。
3、服务承诺的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和服务标准。
4、服务承诺的方式:公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
5、服务承诺的内容: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致力把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服务规范承诺: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周到,努力做到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挤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服务效率承诺:办事准确、快捷,确保所有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力求提前办结;办结事项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或按时办结的,应提前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
办公地址:伏岭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负责人:张宇腾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63-839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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