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2411-00027 | 组配分类: | 安全信息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县应急局:多措并举推动工贸企业燃气设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1-26 | 发布日期: | 2024-11-26 |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工业企业燃气总管未安装压力监测装置并与自动切断阀联锁,是重大事故隐患。督促自查自改。县应急局对全县使用燃气的工贸企业逐个走访、逐个通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此项重大事故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到完成安装的企业现场查看,确保整改到位。
做好指导服务。聘请省级工贸专家到7家重点企业指导服务,提出整改建议。协调调度燃气公司专业团队对企业实地检查和安装设备,同时我局将持续做好跟踪和服务。
强化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1家工贸企业立案,实行“一案双罚”,并公示案例,发挥警示作用,该企业现已按要求安装设备,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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