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411-00042 组配分类: 乡(镇)村公 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关于绩溪县2024年第十六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文号: 宣政地〔2024〕60号
生成日期: 2024-11-15 发布日期: 2024-11-15

关于绩溪县2024年第十六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15 14:38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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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

绩溪县2024年第十六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党坑村、富强村,金沙镇38号桥村,上庄镇旺川村、宅坦村、余川村, 伏岭镇成功村,荆州乡上胡家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 2.7556公顷(耕地2.04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 、你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2.0499公顷耕地质量。

、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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