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11-00016 组配分类: 法规标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文号: 应急〔2024〕90号
生成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20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16:37 来源:应急管理部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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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同时废止。




应急管理部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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