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2411-00009 | 组配分类: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绩溪县森林火险防范提示 | 文号: | 〔2024〕1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12 | 发布日期: | 2024-11-12 |
绩溪县森林火险防范提示
〔2024〕1号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绩溪县林业局 绩溪县气象局 2024年11月12日
类别 (级别) |
森林火灾风险提示 |
概要 |
我县连续11天无有效降水,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一直维持在3级或4级。根据预报,未来2天我县以多云到晴天气为主,全县最高气温将升至25-27°C,最小相对湿度40~50%,风力3级左右,经会商研判,11月13-14日,我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可达4级(高火险)。 |
重点区域 |
绩溪县全域。 |
防范要求 |
1. 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压实各级网格长职责,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和重点防火区域的监管,织牢织密森林防火网。 2. 强化源头管控。各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员和各风景管理区,以及各类检查卡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进山入林巡护、进村入户宣传和进山火源检查管控力度,严禁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停止审批生产性用火。 3. 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各级专业、半专业队伍确保全员在岗在位,刚性落实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刚性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要求。对卫星遥感热点、视频监控火情情况,涉及的乡镇或单位核实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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