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66Q/202409-00162 | 组配分类: | 舆情回应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热线咨询回复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热线咨询:
来电人为绩溪县五龙岭消防通道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计划购买我县某小区商品房,咨询能够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绩溪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回复:
您好,了解到您户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方式,根据《绩溪县五龙岭消防通道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六条规定,“在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以绩溪县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时间为准),被征收人在本县商品房市场购买一手住宅房屋的,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和所购买商品房的纳税证明,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面积按所购买商品房证载建筑面积计算,最高不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1.2倍(协议签订时被征收房屋属遗产的,有法律文书的,参照法律文书和合法面积证明材料来确定面积,无法律文书证明的,按法定继承的份额和合法面积证明材料确定面积;被征收人与子女共同购房的,按明确的份额确定购房补贴面积)。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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