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407-00205 | 组配分类: | 临时用地审批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
名称: | 关于S346荆白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 文号: | 绩自然资规函〔2024〕135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的S346荆白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申请材料已收 悉。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及《安徽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规模核定 指南(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3〕194号)规 定,经2024年5月29日局长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绩溪县瀛洲镇龙川村临时占用土地 0.252公顷,用于S346荆白路建设项目拌合站临时用地,使 用期限两年。
二、你公司须按有关规定支付青苗费及租金,不得擅自 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 筑,否则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临时用地期满,由你公司按照《S346荆白路建设项 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土地复垦;无法恢复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此复。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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