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2409-00037 | 组配分类: | 灾后救助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绩溪县财政局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 文号: | 绩财〔2024〕67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760号),经县政府同意,现下达各乡镇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94万元(含第二批未拨付资金15万,文号皖财资环〔2024〕644号),用于支持各乡镇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具体金额见附件。
请各乡镇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减灾办〔2024〕18号)、《绩溪县2024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绩溪县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绩溪县财政局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县审计局。
附件
绩溪县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分配表 |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乡镇 |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
1 |
长安镇 |
5 |
2 |
伏岭镇 |
15 |
3 |
上庄镇 |
3 |
4 |
板桥头乡 |
3 |
5 |
扬溪镇 |
20 |
6 |
家朋乡 |
35 |
7 |
瀛洲镇 |
5 |
8 |
金沙镇 |
3 |
9 |
荆州乡 |
5 |
合计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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