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409-00045 组配分类: 安全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26 发布日期: 2024-09-26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26 09:35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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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要有使用管理制度,而且挂在显眼的地方。

2、教师要严格遵守实验课的安全常规,严格按照各种实验操作规程。

3、不管做任何实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各实验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4、如确需做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

5、需在微机房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学生上课期间必须听从老师的指挥、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早退,任课老师要定期检查功能室的安全防火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年限太久的安全设施。并要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做好检查。

6、学生按要求在指定的座位上课,学生及教师均要认真填写实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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