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316/202408-00039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唐某某的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15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序号 |
行政处罚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绩农(渔)罚〔202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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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唐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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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1日晚21时10分,唐某某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在绩溪县家朋乡桐源河天渡桥河段进行非法捕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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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电鱼工具1套(包括浮力王16.8V锂电一体机1台、电捕竿1副、下水裤1条、背袋1只、头灯1支、背包1只); 2.没收渔获物0.5千克; 3.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安徽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5日 |
已于2024年8月13日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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