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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检查人员
处罚单位
执行情况
1
宣绩卫医罚〔2024〕3号
医疗卫生处罚
罚款
非医师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吕*云
没收器械并处罚款30000元
2024.8.22
汪尹凡、许益强、吴文静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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