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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
绩溪县2024年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 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用 地范围内,将国有农用地0.33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 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 偿安置措施。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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