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4877/202407-00021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绩溪县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1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2024年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指导下,对照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和民政事业发展。现将2024年上半年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上半年完成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和舆情应对工作。深入推动“一岗双责”工作责任落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创新学习载体,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党纪教学。深入开展殡葬领域、养老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提升民政干部为民服务水平。围绕思想政治、学习教育等方面,推动“徽廉绩溪”民政廉洁文化建设。
(二)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一是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力确保兜底。建立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截至5月底,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868户3782人,发放低保金990.24万元;特困供养人员647人,发放供养资金294.9962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48户次,发放救助金33.9254万元。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520人,108.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3245人,139.1万元。依托政府网、微信工作号、社会救助大平台、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等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实现“被动应对”向“主动公开”转变。二是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有力确保兜准底。制度实施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按照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将困难群众分层认定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形成覆盖全面、动态更新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截至5月底,全县共有城市低收入人口262户344人,农村低收入人口3451户4678人。运用好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大对低收入人口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和监测工作。对暂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的重病、重残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低保边缘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人员变动信息按月反馈县医保局,实现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巩固社会救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实施低保渐退帮扶政策,巩固兜底保障成果。截至5月底,农村低保对象中已脱贫人口1536人,累计发放395.6159万元;城市低保对象中已脱贫人口11人,累计发放3.717万元。三是打造工作亮点,有力推动社会救助改革走深走实。全面建立“救急难”互助社,积极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相衔接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在全县81个村(社区)建立“救急难”互助社,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执行小额临时救助由乡镇直接审批发放制度,截至目前共下拨乡镇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2批次22.6211万元,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
(三)发展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今年5月,全县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人,按1290元/人/月的保障标准,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0.496万元。加强对民政领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366名工作人员的管理,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推进项目衔接,加大困境儿童关爱力度。大力推进智协项目与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项目有效衔接。引入专业儿童康复机构智协融合中心,结合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针对0-14周岁儿童唐氏综合征、自闭症谱系等广泛性发育障碍,提供专业的一站式康复训练。截至目前,拥有教师5人,康复训练儿童20人。结合节假日,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向全县困境儿童捐赠棉被、围巾等过冬物资30余份、六一礼物60余份,同时结合走访积极开展孤儿救助保障政策和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
三是发挥阵地优势,推动慈善事业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县慈善协会桥梁纽带、统筹协调、资源整合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助医助学助困公益活动和外来务工创业人员慈善救助活动。上半年,县慈善协会共向社会各界募集善款14笔17.8万元,发放慈善救助金25.9万元。联合泰州爱心人士长期资助困难学生7名。四是加强巡查监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制定《绩溪县民政局2024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校园周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摸排、管控。做好流浪乞讨、监护缺失、遭受监护侵害等未成年人救助保障和庇护照料。严格把控新增福利彩票站点布设,针对全县26个福彩站点开展巡查82次。
(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着力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实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探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县级统一管理模式,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完成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公建民营”运营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进入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阶段。谋划养老项目15个,以项目化形式向外招商引资,撬动社会资本发展全县养老产业。县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革进入机构运营阶段,通过招投标引进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实施社会化运营,以五星级养老机构标准将智慧化、信息化、专业化等优势和特色进行深度融合,打造“徽州康养”特色品牌。二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养老领域消防、食品、建筑、燃气等安全工作措施,实行检查反馈闭环管理。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食品安全险和农村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有效提升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水平。三是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扎实开展。编制《绩溪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开展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指导板桥头乡打造校头村康养村建设,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对160户困难老年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为1298名困难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上门服务,全县36家老年食堂和助餐点信息化、规范化运营,上半年服务老人8.6万余人次。
(五)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一是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推深做实城乡社区多网合一的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选强配齐配套组织,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及季度督查,发放2023年度第二批村务监督委员会务工补贴。指导临溪上游村洪塘村民小组顺利完成村民小组署免和补选。做好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转工作。二是增强村(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负增效,持续清理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将清牌减负作为基层党建日常调研村(社区)党组织“争先创星”活动必查内容,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开展清牌减负“回头看”3次,下发《关于做好村(社区)挂牌情况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截止到目前,共清理摘除标牌(标识)1045块,更换内容的有误标牌51块,退出证明事项65个。
(六)提高社会事务服务能力。一是积极推进殡葬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召开2024年全县殡葬整治工作推进会,紧扣“坚决遏制增量、积极稳慎化解存量”主线,持续巩固重点管控区整治成果,启动非重点管控区违建坟墓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推进,加强常态巡查,坚持分类整治,推行赛马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和考核问效,全县殡葬整治稳步有效推进。上半年共开展督查6次,召开专题调度会5次,及时劝导和制止违建行为20起,整治重点管控区各类违建坟墓3841穴,非重点管控区各类违建坟墓5251穴。二是大力推进绩溪县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环评、EPC招标、林地审批等工作,建设用地已组卷上报,征地工作有序推进,首批6个乡镇级公墓建设用地已完成征地并进场施工,殡仪馆及其他公墓完成整体土地测量,正在开展征地工作。申报项目专项债资金3000万元。同时积极指导各乡镇补齐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短板,今年以来,长安镇五石公墓,瀛洲镇燎原、龙川公墓已开展建设,板桥头乡龙丛仿儒公墓已完成立项,正在进行用地审批。三是有序推进殡葬领域民生实事。做好清明节公墓祭扫服务保障,建立网上祭扫服务平台,发放丧事简办倡议书。印发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修改完善《绩溪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有效衔接,共规划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和村级公益性公墓(墓地)161处殡葬设施。联合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规范全县墓体石材生产销售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规范墓体石材生产规格,建立销售登记制度。结合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公墓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森林防火和环境卫生保护。印发《绩溪县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关于加强遗体(遗骸、骨灰)规范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全县人口死亡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全面摸排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遗体(遗骸、骨灰)处置问题排查,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公墓遗体(遗骸、骨灰)流程,健全公墓墓穴销售和安葬档案,严格执行定价公示制度,提升管护能力,满足群众对殡葬优质服务需求。四是切实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持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婚育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推行重大节日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建立徽菜博物馆室外颁证基地,完成婚姻登记档案实时录入,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和便利化服务。利用“2.14”“520”等婚姻登记高峰期开展婚姻家庭集中辅导、户外集体颁证宣誓、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等,倡导新人树立正确婚育观念和婚姻家庭观念。截至6月底办理结婚登记220对、离婚112对、补结(离)登记68对,依法推送婚姻登记信息45条。受理三代以内旁第血收养登记2例。五是规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持续推进与毗邻县市(区)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定期会商,互通信息,会同歙县民政局完善年检中涉及更换界桩的成果资料,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深入宣传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落实地名命名备案和公告,共命名公告地名1条,编制小区门牌号码2个。复核完成地名信息库数据信息12条。六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力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两个纳入”,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升“金徽厨红匠心”党建品牌,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强化年度检查、抽样调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督查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守牢国法党纪底线。坚持培育发展与整治并举,积极会同公安、发改、财政、市场监督等执法主体及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持续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乱收费”治理等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活动和乱收费行为,压缩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推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活动规范。上半年成立登记社会团体1家,注销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共有61家单位参加年度检查工作。七是加强特殊人员救助服务。推进扬溪、长安、金沙、板桥头、伏岭5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街面巡查机制,扎实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6.19开放日”等专项行动,上半年共救助44人。
(七)持续增强民政综合保障。扎实推进民政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完成部门职能调整转换。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上半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实施民政对象居家安全提升行动,对分散特困、低保、困境儿童等66户民政对象家庭用电线路实施更新改造;探索特殊困难群体“敲门行动”信息化管理,实现特殊困难群体探视走访、关爱活动信息化、精准化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审核审批。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截至目前,已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31篇。持续推深做实民政工作关口前移,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常态化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初信初访。上半年,来信来访及各部门交办民声呼应共31件(信访局交办6件,人民群众给县委书记来信2件,县长信箱 3件,12345 政务服务热线19,配合其他部门办理1件),均已办结。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民政服务领域覆盖面越来越广,服务对象越来越多,救助政策不断更新,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乡镇民政工作普遍存在人手不足、人员调整频繁;村级虽成立社会救助协理员但都未专职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且大多身兼多职,难以满足各类民政对象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二是殡葬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一方面殡葬整治进展缓慢。主要体现在“活人墓”拆除和阴阳墓空坟拆除上,截止到目前,去除
三是社会组织助力经济社会活力不足。目前我县社会组织普遍存在活动经费不足、在职人员较少、工作不规范、独立性不强、活力不够和社会认可度低等现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弱,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2024年下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的强大力量。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扎实推进民政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净化民政领域政治生态。积极落实省、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文件精神,强化民政力量配备,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锻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能力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民政信访工作,做好信访办理事项的跟踪调度、督查督办和闭环管理,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
(二)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落实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深化“政策找人”。推进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工作,加大流动人口救助帮扶,健全居住地、户籍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工作协同机制,打破地域“隔阂”和户籍“壁垒”,促进城乡人员流动、融合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化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补人员主动发现、部门信息比对机制,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化管理。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打通异地急难社会救助的“堵点”,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加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进一步推进“物质+服务”多元化救助模式,发挥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作用,促进救助服务项目与困难群众需求精准对接。
(三)强化儿童福利工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要求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规范资金发放。继续实施“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凌云计划”等教育助学爱心项目。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关爱与保护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力度,主动引入专业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儿童康复机构,提升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能力。
(四)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完成编制并发布《绩溪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会同自规、住建等部门做好小区养老用房配建和移交落实工作。结合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整合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完善乡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嵌入式养老发展,创新发展居家养老、互助养老等养老模式。规范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完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做实做好特殊困难老人关爱服务,提高探访能力,体现探访成果。加速完成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巩固提升老年助餐服务,加强老年助餐机构日常监督。加快推进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进程,加速敬老院设施升级改造,规范完善敬老院县级统一管理,加强敬老院“公建民营”安全监管和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我县敬老院运营服务管理水平。做好绩溪徽家养老项目运营服务监管工作,全力打造徽州康养特色品牌,形成品牌效应;打造养老护理人员实训基地,结合绩溪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优化社会事务管理。全力推进殡葬整治和项目建设。强化工作调度,发挥“赛马机制”指挥棒作用,挂图督战,凝聚部门合力、协同发力,年底前期完成重点管控区违建坟墓和2018年后非重点管控区内占用林地、耕地的“活人墓”拆除整治任务。完成建设20处城乡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主体工程。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提升殡葬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成立收养登记评估小组,规范登记程序。加强地名规范化监管,制定“乡村著名行动”助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加大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力度,彰显地名公共服务作用。强化社会培育和监管,全面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和“救急难互助社”等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发挥“双向赋能”作用。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建设。常态化开展街面巡查工作,不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管理和权益保障。
(六)维护民政安全稳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忧患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从紧从严分析评估民政领域安全风险,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所辖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完成民政对象居家安全提升行动,完善特殊困难群体“敲门行动”信息化管理。优化民政统计和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机要密码、档案管理、保密等民政基础工作。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彻底消除潜在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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