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委机关各股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6月14日委党组会研究:
决定任命:
程跃武同志为县中医院板桥分院执行院长;
潘涛同志为县中医院长安分院执行院长;
黄巍同志为扬溪镇卫生院院长;
方振同志为家朋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章群同志为扬溪镇卫生院副院长;
董黄慧同志为金沙镇卫生院副院长;
许恒倩同志为家朋乡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洪绿红同志为瀛洲镇卫生院副院长;
洪杨阳同志为县中医院长安分院副院长;
汪辰光同志为县中医院板桥分院副院长。
免去:
王治国同志县中医院板桥分院院长职务;
程爱华同志县中医院长安分院执行院长职务;
潘涛同志扬溪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程跃武同志县中医院板桥分院副院长职务;
黄巍同志县中医院长安分院副院长职务;
方振同志家朋乡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朱增同志扬溪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胡亮辉同志金沙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