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406-00053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
名称: |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胡朝阳等12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睿阳学校田径场(二期供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国土空间规划走的要求,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全县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睿阳学校田径场建设用地已分别于2015年5月12日、2016年6月30日最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批复号为:皖政地调〔2015〕8号、皖政地(增减挂钩)〔2016〕62号,并于2024年4月12日完成供地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服务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用地指标,精准定位、精细管理,不断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丁 妍
联系电话:0563-8159159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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