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406-00050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告 |
名称: | 绩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绩征预公告〔2024〕6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伏岭镇成功村合庄组、岭前组,伏岭镇胡家村三组,伏岭镇西川村桐坑组,家朋乡尚村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松木岭组、水屋组、鱼龙山组,荆州乡方家湾方一组、方二组、栗川组、孙家组、霞间组,荆州乡九华村麻叶岭组、三亩丘组、王仙庄组、坞口组、月形凸组、庄子组,荆州乡上胡家村一组、二组、三组、六组、八组、九组、十一组、东山组、柯子山组、里坞组、石桥头组、铁坞组、外坞组,荆州乡下胡家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伏岭镇成功村合庄组、岭前组,伏岭镇胡家村三组,伏岭镇西川村桐坑组,家朋乡尚村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松木岭组、水屋组、鱼龙山组,荆州乡方家湾方一组、方二组、栗川组、孙家组、霞间组,荆州乡九华村麻叶岭组、三亩丘组、王仙庄组、坞口组、月形凸组、庄子组,荆州乡上胡家村一组、二组、三组、六组、八组、九组、十一组、东山组、柯子山组、里坞组、石桥头组、铁坞组、外坞组,荆州乡下胡家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绩溪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伏岭镇、家朋乡、荆州乡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伏岭镇成功村合庄组、岭前组,伏岭镇胡家村三组,伏岭镇西川村桐坑组,家朋乡尚村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松木岭组、水屋组、鱼龙山组,荆州乡方家湾方一组、方二组、栗川组、孙家组、霞间组,荆州乡九华村麻叶岭组、三亩丘组、王仙庄组、坞口组、月形凸组、庄子组,荆州乡上胡家村一组、二组、三组、六组、八组、九组、十一组、东山组、柯子山组、里坞组、石桥头组、铁坞组、外坞组,荆州乡下胡家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村)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绩溪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jx.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家朋乡人民政府胡孝武,8430011;
伏岭镇人民政府顾雨辰,8390028;
荆州乡人民政府余青坚,847040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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