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358579117C/202306-00063 | 组配分类: | 对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著作权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绩溪县文旅局2023年6月份第2周对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著作权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8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
绩溪县冬芳商店 |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案 | 2023年05月09日16时50分至2023年5月9日18时01分,绩溪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方宏斌(12120521012)、许庭伟(12120521018)、邵芳菲(12120521019)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与城墙路交叉口(华阳生活广场)A56的绩溪县冬芳商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内共有495册图书在售,其中《汉字描红》《柳体》《毛笔起步》等图书为侵权出版物,且经营者汪冬芳无法出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 没收495册出版物,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8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绩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2023年6月7日 | 当事人已自觉履行 | (绩)文综罚字〔2023〕002号 | 当事人已于2023年6月7日缴纳罚款人民币捌佰元(800元)至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没收的495册出版物封存于绩溪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待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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