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358579117C/202212-00058 | 组配分类: | 对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著作权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绩溪县文旅局2022年12月份第2、3周对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著作权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2-14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及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老毛百货店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案 | 2022年11月23日10时11分至10时45分,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许庭伟(12120521018)、邵芳菲(12120521019)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绩溪县老毛百货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共有354册图书在售,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
没收354册出版物,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 |
绩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2022年12月9日 | 当事人已自觉履行 | (绩)文综罚字〔2022〕002号 | 当事人已于2022年12月9日当事人已缴纳罚款伍佰元(500元)至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没收的354本侵权出版物封存于绩溪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待集中销毁。 |
2 | 良剑百货店 |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案 | 2022年11月22日11时16分至11时30分,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方宏斌(12120521012)、许庭伟(12120521018)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绩溪县良剑百货店(马*剑)检查时,现场发现在售的《魔法字帖二年级》《魔法字帖四年级》《魔法字帖六年级》等8册出版物为侵权出版物,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依法没收8本侵权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壹元肆角(1.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
绩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2022年12月13日 | 当事人已自觉履行 | (绩)文综罚字〔2022〕003号 | 当事人已于2022年12月9日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叁佰元(300元)及违法所得1.4元至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没收的8本侵权出版物封存于绩溪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待集中销毁。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