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406-00001 | 组配分类: | 征收公告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告 |
名称: | 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绩征预公告〔2024〕5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03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
为提高我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华阳镇凤灵社区油村组、洪上塘组和上庄镇上庄村10组、11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华阳镇凤灵社区油村组、洪上塘组和上庄镇上庄村10组、11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矿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属交通类项目建设需要;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绩溪县上庄镇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4年5月18日经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绩溪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华阳镇、上庄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华阳镇凤灵社区油村组、洪上塘组和上庄镇上庄村10组、11组范围内,采用华阳镇、上庄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凤灵社区、上庄村公开栏张贴,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jx.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华阳镇凤灵社区,联系人:许令星,联系方式:0563-8168252。
联系单位:上庄镇上庄村,联系人:胡善航,联系方式:0563-8560023。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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