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356B/202406-00006 | 组配分类: | 措施及成效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名称: | 县财政局:多措并举为企纾困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03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
为持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绩溪县财政局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有力有效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以“为企减负”为前提,简化供应商证明材料。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简化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和形式要求,不得因装订、排序等形式问题限制或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降本增效”为根本,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不收或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全面推进电子保函业务,印发《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一季度以来绩溪县为市场主体免除投标(响应)保证金约1090余万元,大大降低了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了市场主体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以“助企纾困”为导向,大力推广“政采贷”。畅通信息渠道,开展“政采贷”专项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将政采贷相关宣传信息放置在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成交供应商发送宣传短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