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405-00043 组配分类: 相关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老年食堂(助餐点)管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23 发布日期: 2024-05-23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老年食堂(助餐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11:36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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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老年助餐服务是事关老年群体天天有感的大事,是重要民生实事。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2年来,我县实现了老年助餐城乡统筹全覆盖,助餐政策惠及各老年群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中,也发现了个别老年食堂(助餐点)菜品不丰富、服务不周到、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为确保我县老年食堂(助餐点)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为老年群体提供良好助餐保障,根据绩办[2022]22号文件、绩民生办[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规范老年食堂(助餐点)管理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

1.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

2.县民政局:负责全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的统筹安排、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

3.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助餐补贴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4.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全县老年食堂(助餐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5.老年食堂(助餐点):负责本助餐设施按要求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6.老年就餐服务对象:遵守老年助餐政策,维护助餐秩序,保证安全就餐。

二、规范运营管理

(一)规范功能设置。设置配(备)餐区和就餐区,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交通安全便利,就餐区符合适老化要求。原则要求设置在一楼,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室外醒目位置悬挂老年助餐标识。

(二)规范“六公示”。即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三)规范卫生安全。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加工流程、消防资质、燃气自动报警切断等符合卫生安全规范,建立食材索证查验和食品留样制度。用餐前取样食品,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食品盛放于专用密封容器,在专用冰箱冷藏48小时以上。做好食品留样记录,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

(四)规范服务运营

1.菜品要求。根据时令季节变化,做到菜品新鲜、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符合老年人口味,符合助餐要求。

2.服务要求。根据老人身体情况,做到统筹安排、主动服务、秩序井然。服务做到热心耐心,不厌烦,不催促,不粗糙。做好老年人打餐用餐引导,协助行动不便老人打餐用餐、落座离座。耐心听取老人意见,积极改进服务。

3.流程要求。助餐流程简便、严谨、真实、可靠,规范“刷卡就餐”,鼓励推广“刷脸支付”,既方便老人用餐,又便于助餐数据盘点核算及监督管理,做到助餐消费快捷易操作、真实可信体验好。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日常监督管理

1.乡镇政府每月定期不定期对本辖区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情况通过现场了解、群众询问等方式,掌握动态,发现服务不周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对助餐服务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并及时向民政局反馈。

2.县民政局每月定期不定期对全县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情况通过视频监控、数据调阅比对、电话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服务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反馈乡镇限期整改落实。完善县老年助餐服务管理平台,积极做好助餐服务系统与皖事通对接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助餐信息化管理水平。认真研究助餐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剖解。

3.县财政局会同民政局不定期开展老年食堂(助餐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限期整改。

4.县市场监督局单独或会同民政局不定期开展老年食堂(助餐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限期整改。

(二)联合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局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老年食堂(助餐点)随机开展综合检查,如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一些涉及面较广的问题,开展部门交流会商,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解决办法。

四、严格责任追究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老年食堂(助餐点)的运营服务管理和安全监管。

(一)管理服务不善的。对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运营不规范问题,如安全措施不到位、“六公示”不完整、环境“脏乱差”、食品留样不完善、“刷卡就餐”不规范等,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工作不配合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老年助餐运营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金使用不合规的。在助餐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中,如存在作假虚报、挪用以及其他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核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对老年食堂(助餐点)管理不善,因食材采购制度不健全、卫生措施不到位、食品加工管理流程不规范等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经核实,纳入养老服务信用黑名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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